电子商务发展迅速 《电子商务法》或将实施
发表时间:2015-11-30 09:32:04 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新闻类别:行业资讯
我国电子商务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迅速,现有法律法规已无法适应当前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网上交易安全、知识产权及产品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突出问题,不但极大地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电子商务法》将为消费者搭建网上“保护伞”,扫清影响电子商务领域发展的各种障碍,营建健康的市场环境。
201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次划定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时间表”,即从起草组成立至2014年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力争在2016年6月前将《电子商务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讨论。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
电子商务立法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14项课题调研,主要包括:电子商务监管体制、电子商务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电文和电子合同问题、电子商务领域支付、在线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税收、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交易信息安全保障、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快递与电子商务协调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等。此外,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还就电子商务领域中的电子支付、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信息安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
社会共治原则作为电商立法的共识,已经非常明确,第三方交易平台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平台治理的有益尝试,正是未来《电子商务法》倡导的方向。基于“促进发展、规范秩序、维护权益”的立法宗旨,立法小组已经明确电商立法两大原则:政府最小干预原则和社会共治原则。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滞后、空白点多,现有规定效力等级低,法律制度不完善已成为制约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除了业内关注的三大问题外,税收、工商登记等法规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缺失,既不利于市场预期,还会给企业正常经营和政府监管带来困难。因此,加快《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行业发展大有裨益;另外,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需求,《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将加强在现有电商环境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
规则是法律的一个实验,大型第三方交易平台探索制定的一些行之有效的规范,日后可以被立法部门吸纳,成为指南性质的规范。
华东政法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所研究员张韬:
电子商务立法应给电子合同一个名分,这也是该法的核心问题之一。立法应重点关注格式合同及格式条款公平性等问题,因为格式合同每天被数以亿计次地使用,涉及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
南宁迎网专注于电子商务网站建设,让您在电子商务热潮中游刃有余,为企业保驾护航,建立完善的互联网模式。
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在“2016天猫全球商家大会”现场表示,中国不需要出现一个依托网络把商品供给者、消费者、渠道割裂开来的一堵墙,所有的企业必须做电子商务。
01
2016-03
双11及双12一过,对于电商人来说,这个2015年就已经过完了,又该到年度总结的时候,作为电商自媒体专门行业观察人士,帮一线电商人梳理电商格局与大势是我们的职责。
29
2015-12
20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杭州与参加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中外互联网大佬座谈,就互联网发展和开发创新等议题,进行共享共治、合作共赢的“头脑风暴”。李克强同互联网业界领袖座谈,称坚定不移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18
2015-11
面对高速发展、潜力巨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引导促进传统商业强化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发展,对于推进我国传统商业企业和市场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实践意义,也是传统商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13
2015-11